航空货运收运着重检查货物内容、货物的目的地、货物的包装和体积、检查货物的报关手续能否完备这四项。理解托运人所交运的货物能否属于特定条件下运输的货物,特别应留意交运的货物能否属于风险品,或货物中可能含有风险品。如属于或含有风险品,应按承运人与代理人的有关协议及国际航协风险物品规则中的有关规则办理。

代理人应理解托运人所交货物能否系通航地点,如目的地无航站时,可倡议托运人将货物抵达站改为离目的地最近的一个通航地点,但收货人栏内仍须填货物的目的地。
代理人在收运货物时,应检查货物的包装状况和货物的尺寸。关于包装不牢,过于粗陋以及带有旧标志的旬装,应请求托运人重新包装。另外应检查货物的体积能否契合所装载机型的请求,关于联程货物,则应思索其中转航站所运用的机型。